(1)单位经办人在所属归集部门领取《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账户明细表》。
(2)经办人应按不同开户银行、储蓄卡、存折分别填写该表。
(3)首次采用储蓄账户方式支取住房公积金时,支取人向单位经办人提供在本行政区域内开立的个人储蓄存折账号(邮政存折、工行存折、商行存折)或银行卡号,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账户明细表》,支取人签字后,连同支取资料交归集部门经办人员。
(4)住房公积金归集部门经办人员审核支取申请,符合支取条件的将支取数据资料和储蓄账号或银行卡号等录入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上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统一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个人储蓄账户。
身份证、购房合同(借款合同)、购房发票(首付款发票)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如果你不是主购房人的话),以后提取还需要提供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
带齐材料就可以到单位的公积金经办人员处办理公积金支取手续。由汇缴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后面附上有关支取证明材料,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审核后方可办理支取,支取时既可以通过单位也可以自己办理。
在支取公积金时,不能直接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现金,而是需要以转卡或转账的方式。以转卡方式提取的,银行可以直接将住房公积金转入个人在银行开立的储蓄账户;以转账方式提取的,银行只能将住房公积金转入本单位的银行账户,再由单位打入个人的工资账户,但是现在主要的提取方式都是转卡方式。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