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李女士:我要和丈夫离婚,丈夫还有十几万的住房公积金没有领取。请问,离婚时是否可以分割该公积金?
江西一信律师事务所潘红卫律师: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1条的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属夫妻共有的财产,所以李女士离婚时可以请求分割。
(编辑:tai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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