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合理使用公积金?昨天,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做客本报新闻热线59222222,短短一小时内,5部热线电话响个不停,上百名市民得到满意回答。
【咨询】 吴女士昨天咨询,2004年买了房,当时房价较便宜,现在没有贷款在身,夫妻俩多年来账上累计公积金已有数万元,但一直提取不出来,有没有什么办法提取。
【解答】 公积金中心负责人回答说,以前买房没有用公积金贷款的,办理“两证”(房产证和土地证)后3年内提取一次公积金。如果过了3年,或者已经提取了一次,就不能再提了。2010年3月8日后,根据新的提取政策,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未选择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允许职工夫妻双方就该套房屋每3年提取1次,累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金额70%。新政执行以房产证办理时间为准。
吴女士如果“两证”在2010年3月8日前办理,错过了办证后3年内提取有效时间,就不能再提了。如果一直没有办“两证”,现在办了就可以提取。
【咨询】 武钢退休职工王先生最近取得经适房购房资格,但是由于退了休,办不了商业贷款。他询问,能否用儿子的公积金贷款。但担心因儿子曾经用过公贷,会不会被禁贷。
【解答】 公积金中心负责人表示,父母购经适房可以用子女的公积金来贷款。由于王先生的儿子用过公贷,会被认定为“二套房”,需要首付六成,利率按1.1倍算。
逐月扣划 先扣公积金账户余额
【咨询】 杨女士每月还款2600元。上月办理了公积金按月抵扣,每月抵扣1200元。可到银行查账,发现本月存进银行的1400元并未被划拨走。
【解答】 公积金中心负责人表示,逐月扣划以月缴存额6倍的金额作为约定保留额,其余金额可用于逐月扣划还贷。如公积金存款账户扣划还贷金额已还清当月应还本息,则当月不再扣划银行储蓄还款账户。
杨女士公积金存款账户除约定保留额外的余额,大于当月应还款额2600元,当月应还款额全部直接从公积金存款账户中抵扣,因此,无需从杨女士的银行储蓄账户内划拨1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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