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年底,刘女士的丈夫被查出肝癌晚期,检查结果对一家人来说无疑是一个晴天霹雳。目前,刘女士的丈夫还在住院治疗,但刘女士为了给丈夫治病已将所有积蓄花光,实在不知再从哪筹钱。网上帮办记者从天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非住房消费也可提取公积金余额。
刘女士已退休在家,每个月仅有1000多元的养老金收入,家里的开销大部分都是来自刘女士丈夫的工资,他病倒之后,无法再工作,家庭没有了经济来源,又需要大量金钱来支撑医药费,刘女士一家已入不敷出,积蓄早已经花光。
刘女士听说做手术的话,可提前支取其丈夫的公积金余额,但刘女士家并没有购房贷款,也从未提取过公积金,不知如何办理。
记者联系了天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按照现行的公积金提取政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时可申请提取。疾病范围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重大器官移植、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良性脑肿瘤、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帕金森病、严重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此外,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家庭成员住院治疗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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