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
通知称,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审计署对我省住房公积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方案》〔辽住建公积金(2020 4号)〕工作要求,现对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做如下调整:取消原有“子女可以以自己名义为已退休父母申请一次公积金贷款,且不占用子女的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规定。该通知自2020年9月10日起执行。
(编辑:tai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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