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解决缴存单位及职工异地办事难、往返跑等问题,成都公积金中心本着以为民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建办金﹝2020﹞53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建金函〔2020〕864号)文件精神,多措并举,积极推动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切实满足缴存单位及职工异地办事需求。
一是立即响应,迅速启动“跨省通办”工作。成都公积金中心第一时间确定了“跨省通办”工作分管负责同志和具体事项办理人,并按时向省住建厅报送名单,进一步强化工作联系。同时,按照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统一安排,于11月17日组织业务部门和各分中心工作人员在当地建设银行参加了“‘跨省通办’业务培训视频会”,学习相关业务操作,做到培训“全覆盖”。在全辖21各服务大立即设立了“跨省通办”服务窗口,按照“异地受理、无差别办理”的服务要求,为缴存单位及职工提供“跨省通办”服务。
二是落实责任,积极推进2020年四项服务事项。成都公积金中心及时制定了“跨省通办”专项工作方案,分解细化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跨省通办“业务工作稳步推进,按时完成。根据上级部门已明确的“跨省通办”服务事项办理要求,立即对现行业务管理要求和办理流程的优化完善。目前,成都公积金中心对“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信息查询”和“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已实现全程网办;“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服务事项已实现代收代办;“川渝签约城市联动治理违规提取使用公积金”服务事项已按要求推进。
三是梳理流程,保障业务申请及时完成受理。根据住房公积金监管司下发的《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有关事项说明》通知要求,成都公积金中心针对“跨省通办”事项的两类申请人身份(本中心缴存职工、异地中心缴存职工)及3种业务场景(全程网办、代收代办、两地联办),制定“跨省通办”业务办理操作流程,明确业务办理类型、业务办理范围、审批流程以及岗位工作职责。为确保流程要求得到及时有效贯彻实施,成都公积金中心于12月31日以视频方式对全辖窗口业务经办人员进行了全覆盖专题业务培训。
下一步,成都公积金中心将围绕全程网办、两地联办、代收代办业务模式,拓宽“跨省通办”事项服务范围,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便捷度,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目前,成都公积金中心已与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合作洽谈,积极构建购房提取两地协办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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