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实习记者朱俊杰 记者从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获悉,自2021年1月20日起,昆明将试点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即商转组贷款业务。
随后,记者拨通0871-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申请商转组贷款业务的市民,需在昆明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房或二套改善型住房(房屋面积小于144平米),办理个人商业贷款成功后,必须完成房屋抵押登记。此外,市民还需咨询所贷款商业银行,落实是否支持商转组贷款业务,且贷款房屋房龄不超过20年(以房屋产权登记证为准),房屋土地使用权登记类型为出让。工作人员还表示,目前政策规定,市民在商业贷款至申请商转组贷款业务期间,婚姻关系产生变化的暂时不能办理。
记者还了解到,申请商转组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年限不能超过商业贷款年限;申请商转组业务时商业贷款余额不低于5万元,转组后商业贷款余额不能低于1万元。
工作人员表示,除以上条件外,市民还需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即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6个月,且连续正常缴纳6个月以上,申请贷款当月与最后缴纳公积金月份间隔不超过2个月,账户状态为正常。申请人个人征信报告逾期连续3次,累计6次,有未完结公积金贷款的则不予受理。
最后,工作人员对记者说,商转组贷款业务试点后,原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暂停受理,后续商转组贷款业务或许还会有进一步改进,还需市民随时关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公示,有任何疑问可致电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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