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任加佳 河北日报记者刘剑英)从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6月1日起,邯郸市无配偶或配偶无固定工作的缴存职工和自愿缴存人员,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业务统一实行房产抵押模式,不再要求由自然人提供担保。
为深入开展“转作风、提效能、比担当、作贡献”活动,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聚焦“我为群众办实事”,针对群众最关心的公积金贷款业务,出台《关于精简贷款个人担保业务的通知》,解决了部分职工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需再找担保人进行担保的难点问题。
据介绍,过去对单身职工和配偶无固定工作的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邯郸市采取的是“贷款担保人+房产抵押”方式。这项政策虽然对防范贷款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客观上也给贷款职工带来不便。因为住房类贷款周期长、金额高,担保人会承担长期连带责任,同时担保人也需具有一定担保资质,导致寻找担保人比较困难。尤其对外地来邯郸工作的单身职工,找担保人成为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最大“拦路虎”。为此,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对该项贷款政策进行调整,并将这一政策福利惠及到个人自愿缴存群体和异地缴存职工,为群众构建起方便快捷的绿色办理通道。
发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