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和中心关于《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部署、推进“跨省通办”工作的实施方案》部署和安排,和平管理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落实,以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为指导,优化服务流程,规范业务管理,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提高“跨省通办”服务质量,解决异地职工办事“多地跑”“折返跑”问题。
一、规范业务流程,实行“标准办”。
一是实行业务工作“制度化”。根据中心“跨省通办”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跨省通办”岗位工作职责及工作标准,明确“跨省通办”岗位工作范围、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及工作考核。二是实行业务流程“规范化”。按照中心要求,明确“跨省通办”业务办理事项,统一办理要件、统一业务流程、统一审核标准、统一操作规范,并制作简要“跨省通办”业务流程图,方便异地缴存职工办理业务。三是实行业务办理“标准化”。设置“跨省通办”专项窗口,选拔业务骨干,加强“跨省通办”人员业务培训,实行“专人专岗”办理,形成“跨省通办”业务受理A、B角,建立《和平管理部“跨省通办”业务登记簿》,记录每日办理的“跨省通办”业务,确保每一笔业务系统留痕、材料留档、业务可查。
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实行“公示办”。
一是强化宣传推广。通过报纸、电视、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宣传“跨省通办”业务;指导异地缴存职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了解“跨省通办”政策及相关事项,让更多缴存职工了解“跨省通办”服务事项。二是开展线上“云培训”。对辽宁大唐国际锦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三家异地缴存单位集中开展线上培训,精准送达“跨省通办”政策,使“跨省通办”政策惠及近900名异地缴存职工。三是优化临柜宣传。在管理部“跨省通办”窗口设置明显服务标识,利用二楼大厅电视大屏幕公示《跨省通办事项》内容,展示“跨省通办”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在窗口放置《跨省通办事项办理清单》,向来办理业务的客户发放宣传材料。
三、与异地公积金高效协同,实行“一次办”。
和平管理部落实住建部关于协同办理“跨省通办”业务要求,与异地公积金中心协调配合、精准对接、高效服务,即时、规范办好每一笔业务。职工沈庆元需要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转移业务,由于其在大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时身份证信息错误,无法办理转移。管理部“跨省通办”窗口员工积极联系大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向其提供修改身份证信息的手续,使职工沈庆元顺利修改身份证信息并成功办理个人账户转移业务,职工感激的说:“感谢你们,感谢“跨省通办”窗口的便捷服务,要不我还得跑一趟大连,现在一次就能解决,为沈阳公积金点赞!”
“跨省通办”业务的开展,惠及服务异地缴存职工,为缴存职工提供了“跨省通办”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得到了缴存职工高度评价,提高了缴存职工对公积金服务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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