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减轻商业贷款购房缴存职工的还贷压力,2022年1月20日起,市本级商转公贷款申请对象调整为已符合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日期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的商业贷款。符合条件的职工家庭,可以到原商业贷款银行的住房公积金延伸服务网点受理。
自2020年10月1日起,根据市本级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情况,我市有序开展商转公贷款申请业务。截至目前,已依序受理商转公贷款申请4020笔,发放贷款3688笔,发放商转公贷款金额17.18亿元,为职工节省利息支出3.8亿元,有效支持职工合理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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