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在金融活动中谋取私利的规定(试行)》(湘办发〔2017〕3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清廉公积金管理”工作要求,近日,省直公积金中心在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驻局纪检监察组的指导和支持下,以“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效益”为原则,顺利完成第4次住房公积金存款竞争性存放工作。
本次存款竞争性存放资金规模为40亿元,评定工作在局招标办和局机关纪委的全程参与和监督下,委托一家招投标公司具体承办,严格按照招投标流程完成。13家与中心签订委托合作协议的银行参与竞争,竞争结果由随机抽取的7位专家评委采用综合评分法集中评定产生,并由局招标办按规定流程在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中心在十个工作日内将存款全部存放到位。
省直公积金中心从制度上建立起存款竞争性存放长效机制,顺应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将关键实施步骤运行在阳光下,既规避了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在金融活动中谋取私利的现象发生,也提高了资金收益,更促进了合作银行专注于优质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助推了公积金管理廉政效应、经济效应、社会效应“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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