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上午,“高校毕业生及二孩、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落地见效”新闻发布会召开,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王彦作新闻发布,并现场回答记者提问。
新闻发布会上,王彦副主任围绕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续推出了高校毕业生及二孩、三孩家庭贷款支持政策进行解读。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前期高层次人才(A、B、C类)和经认定的其他符合条件人才贷款最高限额的1.5-4倍基础上,又出台了高校毕业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在沈就业的毕业5年以内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限额可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2倍。高校毕业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旨在鼓励新毕业的大学生在沈就业发展,有效解决新毕业人才的住房问题,使青年人才免除后顾之忧在沈安家立业。
本政策服务对象适用于在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辽宁省省直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毕业5年以内,是指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中的毕业日期到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初审日期,不超过5年。
在沈就业的毕业5年以内全日制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限额可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2倍(单方60万、双方84万、三方108万)。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时出具《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即可享受该项政策支持。
另一方面,二孩或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主要为满足多孩家庭住房需求,提升居住品质,促进人口事业健康发展,按照国家生育政策,对生育二孩或三孩未满18周岁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限额可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3倍。
本政策适用于已生育二孩或三孩,且孩子未满18周岁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含本地和异地缴存职工家庭,且二孩或三孩由一对夫妻生育)。符合条件的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限额最高可放宽到当期贷款最高限额的1.3倍,(单方65万、双方91万、三方117万)。二孩或三孩家庭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时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即可享受该项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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