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广大缴存职工充分利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需求,切实减轻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的还款压力,我市推出住房公积金“逐月冲还贷+还本金”业务。
缴存职工在偿还首期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后即可申请“逐月冲还贷”业务,“逐月冲还贷”期间可办理“还本金”业务。通过“逐月冲还贷+还本金”组合业务,缴存职工可利用公积金账户中的剩余资金冲还公积金贷款本金。
这项政策一经推出在缴存单位和职工得到了很大的反响和好评,大大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的使用率,切实减轻了还款压力,截至6月底办理还本金业务金额已达到3.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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