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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这十年丨漳州公积金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2022-11-04 15:04:48     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我要评论()

 

住房公积金这十年丨漳州公积金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近期,中宣部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新时代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举措和成效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闻发言人、住房改革与发展司司长王胜军在回应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提问时从三个方面概括过去十年,住房公积金制度稳步发展,惠及群体逐步扩大,制度红利持续释放,保障基本住房功能日益凸显。

一是“涓涓细流、百川入海,汇集资金为安居”。过去十年,公积金覆盖面不断扩大,资金规模持续增长。全国实缴人数从1.02亿人增长至1.64亿人,缴存总额从5万亿元增长到22.5万亿元,缴存余额从2.68万亿元增长到8.18万亿元。

二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便利服务暖人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支持公积金用于租房与购房,帮助居民解决基本住房问题。过去十年,全国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12.44万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0.28万亿元、2736万笔,其中首套住房贷款笔数超过80%。全国341个设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成了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了“跨省通办”“不见面办”“全天候办”。全国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也上线运行,实现了住房公积金在全国范围内“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三是“防范风险、阳光运行,守好职工钱袋子”。以“互联网+监管”的模式,完善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功能,实现线上实时动态监管,构筑起了内部风控和外部监管相结合,线上发现问题和线下核查处置相衔接的风险防控“铜墙铁壁”。

十年风雨兼程、十年砥砺前行、十年硕果累累。党的“十八大”以来,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秉承人民至上的服务理念,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紧扣市委市政府工作重心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服务效能,全市公积金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在改善职工住房条件,稳定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推动缴存建制,不断扩大缴存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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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在全国率先研究制订“在漳台港澳职工同等享受归集及使用公积金政策”,实施在漳港澳台职工享有同等住房公积金政策;推行城镇私营、民办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将进城务工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依法保障缴存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各项政策,进一步扩大公积金优惠政策的覆盖面,稳步有序扩大制度覆盖面,不断筑牢公积金事业发展基础。十年来,全市公积金缴存单位从2012年的4808家增加到2021年的9779家,年均增幅10.34%;缴存人数从18.71万人增加到36.39万人,年均增幅9.45%;年缴存额从17.81亿元增加到54.29亿元,年均增幅20.48%。

二、优化提取政策,支持职工租购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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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通过不断完善提取政策和规定,优化业务流程,简化手续,扩大支取范围,全力支持和保障缴存职工用好公积金。2014年实施既有住房需要增设电梯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2015年实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政策;2019年4月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住房公积金报账式冲还贷”业务,实现系统按月自动划转,满足了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按月还贷的需求,提取业务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十年来,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从2012年的8.95亿元增加到2021年的37.37亿元,年均增幅31.75%;年提取人次从6.95万次增加到12.6万次,年均增幅8.13%。这十年,全市共办理提取105.8万人次,提取公积金238.02亿元;截至2021年底全市累计提取总额达281.92亿元。

三、加大贷款投放,满足缴存人购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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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个贷政策和利率优势,适时调整优化贷款政策,2016年提高公积金贷款年限,借款人贷款期限控制在借款人离退休年限顺延5年,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2019年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2020年制定《漳州市公积金流动性风险防控预案》,建立健全我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防控机制,提前预防并有效应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运作过程中出现的流动性风险,切实维护缴存人的正当权益,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稳健运行;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情况,分别于2016年、2020年实施住房公积金公转商贴息贷款,累计筹集89.9亿元的资金,确保缴存职工购房信贷资金需求;同时逐步缩短贷款审批时限,加快个贷审批发放,不断完善管理机制体制,最大限度地满足职工住房贷款需求。十年来,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量从2012年的6.47亿元增加到2021年的41.95亿元,年均增幅45.69%。这十年,共发放公积金贷款7.37万笔、277.45亿元;累计发放公积金贷款332.24亿元,截至2021年底贷款余额199.76亿元,进一步满足缴存人购房需求,实现了住房“安居梦”。(以上数据均包含公转商贴息贷款

四、发挥资金优势,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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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以科学统筹资金使用为目标,综合分析资金数据和市场形势,准确把握业务资金运作规律,定期召开资金分析会,合理制定资金存储和跨行调配使用计划,在确保满足使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力求达到增值收益最大化。十年来,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增值收益从2012年的0.62亿元增加到2021年的1.84亿元,年均增幅19.68%。这十年,共实现增值收益12.96亿元,其中上缴市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59亿元,累计上缴市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45亿元,其中这十年上缴的资金占上缴总额的88.46%。

五、优化便民政策,提升缴存职工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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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推进“放管服”工作,精简要件资料,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做到为民、便民、利民,提升缴存职工的获得感。2014年全面推开住房公积金12329服务热线,提供24小时语音自助查询服务及上班时间的人工服务;2017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时限在法定15天的时限内缩短到8天的基础上,再次缩短1天,审批时限缩短到7天以内;2017年6月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和转出均可通过该平台办理,办事效率得到大幅提升,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账随人走,钱随账走”;2019年1月,在全省率先开通住房公积金业务全市通办,只要是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在全市任一公积金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同时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丰富线上办理渠道,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和完善工作,对手机APP、网厅、微信公众号等多个住房公积金业务平台进行优化、简化界面、完善线上的具体操作流程;2020年开始,加快推进公积金业务“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一网通办”,着力打通业务链条和部门数据共享堵点,打造“不见面审批(服务)”品牌,推动公积金业务从“能办”向“好办”“智办”的转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闻发言人、住房改革与发展司司长王胜军表示,住房公积金根基于“积”,核心在“金”,目的为“房”。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进一步创新发展住房公积金制度,持续惠企利民,为百姓安居贡献力量。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作计划,加大住房公积金扩面宣传,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提升服务效能,持续做好惠民、利民、便民工作,促进我市房地产健康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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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wangs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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