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来凤县办事处成功受理了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提取业务,缴存职工彭女士成功提取住房公积金1万元。这是《恩施州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二十条措施》(以下简称“二十条措施”)出台以来,全州办理的首例老旧小区居家适老化改造提取业务。
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二十条措施明确,缴存职工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属于在2000年12月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为满足老年人安全、便利、舒适、健康等需求对房屋套内空间进行改造,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彭女士为老旧住房安装了新卫浴,共花费1.2万元,根据规定提取了1万元住房公积金。
发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