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建部等部委《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文件精神,平凉市住房公积金对2024年度(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额调整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按市统计局提供的202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最低工资标准的3倍执行,即缴存基数上限为26085元/月。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甘政办发[2023]83号)文件精神,最低下限为:崆峒区和平凉工业园区为1960元/月,其余6县(市)为1910元/月。
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月缴存基数乘以职工缴存比例+月缴存基数乘以单位缴存比例。即:2024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6260.4元。月缴存额下限分为两类:崆峒区和平凉工业园区为196元,其余6县(市)为191元。享受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2023年平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959元/年,月缴存基数最高上限为3080元/月。月缴存额下限分为两类:崆峒区和平凉工业园区为196元,其余6县(市)为19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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