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正在浏览: 首页 » 新闻 » 地方新闻» 正文

郑州公积金:面向存量住房开展组合贷款业务

2024-09-30 08:47:06     新京报      我要评论()

9月29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郑州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与商业银行存量住房组合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为更好地支持缴存职工购买存量商品住房,郑州公积金中心决定面向存量住房开展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业务。

公告显示,申请存量住房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应当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同意以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作为共同抵押权人,将所购住房设定抵押,为贷款提供担保。申请资料分别按照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有关要求提供。
此外,存量住房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金额、利率、期限、比例和还款方式分别按照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确定,其中还款期限应保持一致。

分享到:

(编辑:taibai)

 

 

 

 

Tags: 组合贷款

发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评论内容:
验证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本文相关资讯

本周热门行业资讯

精彩专题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
住房公积金贷款完全攻略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使用的中心内容。新<条列>规定的住...
公积金增值收益如何用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我国...
如何保证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
在每个月的工资中,有一项扣除越多越让人高兴的事就是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