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5日明确规定:进一步放宽普通公积金缴存人的贷款额度和贷款条件,妥善保护好当地普通百姓的购房基本权益。
据了解,上半年,镇江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49.3亿元,发放公积金贷款34.61亿元,缴存和放贷均处于良性运行状态。该市规定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仍为15万,夫妻双方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贷款次数也无限制,只要还清上次贷款并经管理部门审核就可再贷;职工购买二手房的可贷款比例从50%调整为70%。此外,从本月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积金缴存人也能申办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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