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路桥区举行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租赁补贴发放仪式。由路桥区建设规划分局牵头,区财政局、区民政局联合参与,副区长叶维增亲自参加,给经审核的58户家庭118人城镇低保家庭廉租保障对象,按照获得保障家庭住房面积低于保障标准的差额部分发放补贴,每月补贴7.5元/平方米,共发放184049.1元。
路桥城镇低保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必须是城镇家庭,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在本区连续居住满5年;二是无房户或者拥有私有住房使用面积未超过人均12平方米;三是已领取由区民政局核发的《路桥区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台州市建设规划局路桥分局)
浙江台州:路桥区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收到租赁补贴
本文相关资讯
本文暂无相关的资讯!
本周热门行业资讯
精彩专题
-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
- 住房公积金贷款完全攻略
-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使用的中心内容。新<条列>规定的住...
- 公积金增值收益如何用
-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我国...
- 如何保证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
- 在每个月的工资中,有一项扣除越多越让人高兴的事就是住房...
发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