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强制执行一案,举行听证。除咸阳市羊毛湾水库管理局、乾县人民医院两家单位因故未能到庭外,其他5家单位的相关负责人作为被申请人单位代理人参加了听证。
法庭上,针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执行书中的事实部分,参加听证的五家单位代表均表示认可。五家单位各自向法庭陈述了未办住房公积金的原因及困难。通过听证会,使这些被申请单位的负责人对住房公积金政策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他们表示,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件利国利民,为职工解决实际困难的好事情。希望通过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协商,根据各自单位的情况,尽快确定缴存公积金的人员范围、基数、比例等。
此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听证会,多家媒体记者到会并进行了现场采访,在全市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这既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为维护辖区干部职工合法权益所做的实实在在的事情,也是为民服务、为发展服务的有效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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