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定我市房地产市场,活跃市场交易,缩小和省内周边城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的差距。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我市实行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的新政策,即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提高至45万元。
继年内出台了一系列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新政之后,鞍山市政府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紧密围绕贯彻中央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方针,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的投放力度,鼓励居民合理的住房消费,满足广大职工用公积金贷款改善住房条件的需求。将原单职工贷款最高限额由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双职工贷款最高限额由30万元提高至45万元。
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的新政策,给整个房地产市场再次注入信心,广大购房者的观望情绪有望得到缓解。
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08年12月2日
刘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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