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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2010年政策新亮点

2011-08-26 17:40:00     西安房地产信息网      我要评论()

    一、启用了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

  为了进一步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简化了贷款程序。安康市中心已于2010年3月份已正式启用通过市银监局、商业银行、担保公司、法律顾问等各方参与研制的公积金“四方合同”。

  “四方合同”与以往“公积金借款合同”的最大区别是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减少了银行重复审核环节,借款人、保证人直接在市中心签字等。

  二、提高了个人信用评估在公积金贷款中的作用

  今年市中心在审核个人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需要参照借款人夫妻双方的个人信用报告。如有有恶意欠款或不实反映,将会对借款产生直接影响。目前市中心是委托各银行查询,在与征信系统连接成功后,将直接查询借款人夫妻双方的个人信用情况。
注:信用评估机构是“充当为参与信用交易的企业和个人提供信用信息的客观的第三方机构”。

  三、试点增加了楼盘审查制度

  今年市中心对于新开盘的楼盘,要求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证》,并在市中心查验备案后,再向个人发放公积金贷款。可以最大
限度的保护了借款人的利益。

  注:预售商品房即期房,是指从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可以公开发售开始,直至取得之前的商品房。期房一般没有整体竣工,购房者在购买期房时签订的是《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后一般需要等待一段时间后才能入住。

  四、根据住建部等七部委《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市将开展职工经济适用房建设,市中心将会出台相应的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在严格管理贷款风险的前提下,有针对性地帮助经济适用房购买人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融资支持。

  五、在服务措施上,今年要推出三项新的服务措施:一是推出单位批量业务上门服务,对办理提取贷款人数较多的单位,以及计划新扩面的单位上门办理业务;二是开展预约定向服务,对于乡镇职工或路途较远的职工,开展预约时间服务;三是协调置业担保公司保证手续前置办理,压缩贷款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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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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