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风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为中卫经济发展服务,特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执行首问责任制,实行一次性告知。对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和咨询有关事项人员,中心首位接洽的工作人员必须热情接待,负责办理或转交承办科室办理,对办理事项的工作程序、所需材料等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对不能办理的,说明情况。
二、落实限时办结制,提高行政效能。服务对象在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况下,尽量简化办事手续,缩短办结时间。住房公积金贷款自申请之日起两周内予以发放。
三、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深入持久地开展以“三声、四心、五公开、六不让”为主要内容的“文明和谐窗口”创建活动,平时的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语,态度和蔼,平等对待和尊重每个服务对象,严禁服务忌语。
四、推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设立政务公开栏,公开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个贷有关政策和工作流程。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岗位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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