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第二批机关作风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我中心对窗口服务工作进行标准化管理,制定出台了《黄山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等制度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业务的办理流程、办结时限等服务要件,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提升管理水平。
公积金缴存方面:在手续齐备情况下,缴存登记、个人账户设立等均可在市直及各区县服务网点归集窗口当场办理;提取方面:职工因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等原因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齐备,经中心审核后当场办理,需核查事项,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贷款方面:职工因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可现场办理审核,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抵押登记后放款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201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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