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别于商业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尤其强调保证公积金资金安全和保值增值。去年以来,为了拉动内需、帮助职工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各级政府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政策上下了不少功夫。从去年12月份开始,根据《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规划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支持居民购买住房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我市开始执行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最高限额大幅提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10万元提高为20万元,购买二手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10万元提高为15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年限由10年延长至20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贷款最高限额的提高、最长年限的延长以及最低首付比例的下调,都不同程度地为广大干部职工带来了实惠。另外,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承诺办理时限由原来的十五天压缩为十天,提高了窗口工作效率,方便了群众办理贷款。
山东日照市相关部门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框架内,积极探索,因地制宜,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力争使公积金贷款程序更简化,并积极争取近期改目前主要实行公积金贷款第三人保证担保方式为第三人保证、房产抵押、质押等并行的多元化担保方式,为广大干部职工带来更多的方便和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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