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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0年全年工作情况 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张征

2011-08-30 09:40:12     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我要评论()

        2010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制度执行年”的要求,围绕“推进四大目标、掀起六大建设高潮”的中心任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既定目标和工作任务分配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惩防体系建设、效能建设、廉政建设,突出增强廉洁意识、提升服务水平的工作重点,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作用,确保了全年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截止12月底,全市缴交人数96413人,较去年同期91075人增加5.86%。全年净增缴存单位8个、缴存人数5338人,覆盖率达85.8%;归集余额达122428万元,归集总额为172290万元;1至12月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50432万元,较去年同期40331万元增长25%。1至12月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18598万元用于职工购房、还贷及职工离退休支付,较去年同期15001万元增长24%。1至12月累计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558户,比去年同期2532户增加1%,发放贷款38777万元,比去年同期36015万元增长7.7%;贷款余额达94885万元,贷款总额为111760万元,贷存比达 78%,贷款逾期率为零。增值收益1844万元,较去年1498万元增长23%,提取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182万元,较去年911万元增长30%。对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达的2010年度工作目标,归集任务完成全年目标的168%,贷款任务完成全年目标的194%,各项指标同比均有大幅提高。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完善制度体系,规范管理运行。
        一是针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特点,以防范风险为出发点,制定实施了《内部定期自查报告制度》、《内部督查制度》、《岗位失职责任追究制度》等三项制度,并参照银行借款人信用评价体系设计出台了《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征信系统准入制度》,明确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信用评价标准。为保证制度文件的有效性,对中心成立以来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新增制度汇编成册,方便职工查阅学习。二是详细制订《2010年工作任务分配实施方案》,确定责任领导、牵头部门、时限要求,编制了《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岗位职责及分工》,做到按岗定责、定岗定员。三是制定了《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认真落实“创一流、出经验”工作要求加强目标考核管理的实施办法》,强化目标考核,把工作业绩与职工个人年终目标奖励挂钩,促进了中心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二)切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
一是中心成立了中心主任任组长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特点制定了工作方案,召开了全员参加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动员会。同时建立领导责任制,一把手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负总责,与中层干部层层签订了责任书,落实责任,以点带面,有序推进,年终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并考核。二是对照《眉山市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查风险、定措施。通过一查二找三甄别、横向纵向交叉查的方式,深入查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风险,经过近三个月的查找梳理、评估定级,明确划分出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三类风险”共计40个风险点。三是采取有效手段,整改落实风险问题。按照建立“三道防线”即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的模式,为每一个廉政风险点制定了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逐步建立起防范廉政风险的长效机制。中心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受到了市纪委(监察局)检查组的肯定,并顺利通过了检查验收。
(三)不断充实效能建设的服务内涵。
        一是在加强行政效能的过程中始终围绕“服务以人为本”的主题来开展工作,把积极履行礼貌服务、耐心服务、满意服务作为全年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二是对照市效能办《2010年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要点》,在中心所有岗位实行了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反馈制、责任追究制四项制度,健全了效能建设工作机制。三是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严格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的业务审批事项及服务项目进行授权,授权窗口负责人全权处理相关业务,减少了办事环节。四是在服务大厅设置等候休息设施、自助查询触摸屏、饮水机等便民设施,保证在办事业务量大时缓解办事群众的焦虑情绪,同时还就办事环节中容易出现遗忘、遗漏的细节问题在办事窗口设置了温馨提示牌加以提醒。五是向社会发放了2000份调查问卷进行满意度调查和测评,以检验自身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通过行政效能建设,掀起创先争优热潮,服务工作得到了群众的肯定,中心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创一流、出经验”工作先进单位奖励,收到服务对象表扬来信两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多次被评为“窗口服务明星”,窗口职工获政务服务中心“爱岗敬业”演讲比赛二等奖,服务满意度调查自测好评率98%。
(四)落实监督检查,开展自查自纠。
        一是认真执行内部定期自查和督查制度,按季度对管理
部业务、学习、制度落实各方面进行交叉检查,对检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问题整改要求按时到位。二是定期向监督部门报送信息,公开服务热线和网站信箱,主动接受监察、审计、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三是设置政务公开监督信箱、监督电话,建立领导值班制度,对外公布了监督投诉电话和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姓名,随时受理群众对不公开、假公开和违反办事程序等行为的举报,及时进行查处,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查处结果。四是一季度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积极配合市审计局顺利完成了中心领导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中心资金安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对审计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认真研究,制定措施,在规定时间内全部整改落实到位。五是邀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中心及管理部进行财务稽核,协助查找账目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纠正,避免了资金安全风险。
(五)加强信息公开,畅通沟通渠道。
        中心根据政务信息的不同内容和要求,采取多种形式予以公开,借助设立政务公开栏、中心网站发布、发放办事指南、媒体公开等形式,多渠道公开信息,以达到方便群众的目的。一是制订了住房公积金使用情况按时公开计划,定期通过报纸、电视、网站等公共媒体向公众公布有关信息。二是两次开展街头政策宣传活动,现场为市民和缴存职工解答问题;在《眉山日报》、中心网站、社保LED公告屏上公布住房公积金执行情况和有关政策,印制《住房公积金知识问答》宣传手册、台历;在党政网上建立中心站点,方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查阅公积金政策信息;利用“96319”热线、公积金联名卡、邮寄对帐单等方式让职工及时查询、知晓个人的公积金账户信息。三是通过电话、网站、信箱等收集反馈意见,及时回复咨询问题,增强了和群众的互动性,增加了各项工作的透明度。
(六)以廉政教育为重点,加强队伍建设。
        中心在干部职工中开展了警示教育、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培训,进一步从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上提高队伍素质,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一是制定了《廉政教育学习制度》和《反腐倡廉教育学习计划》,每季度确定一个主题,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纪国法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廉洁自律教育,把廉政教育作为一项常态任务来抓。二是组织全体党员和中层干部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市委、市纪委的有关文件,观看了原领导干部周明华、钟建初等人违纪违法案件的警示教育片。三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学习张同志先进事迹活动,以听报告、写心得的方式对张同志的先进事迹进行了深入认真的学习,干部职工纷纷表示,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者,要像张同志那样爱岗敬业、勤于学习、无私奉献。四是组织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和财务知识及业务操作进行了集中培训,通过培训增强职工风险意识,提高业务处理能力,避免出现对公积金的安全运行构成潜在风险的问题。
(七)积极推进非公企业建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针对我市多数非公企业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现状,依据《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通知》(眉府办函〔2010〕47号)要求,中心对全市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进行了逐一梳理和走访调查,采取主动上门宣讲、与企业代表座谈等方式,推动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的扩面建制。为了使非公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充分了解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和贷款等情况,市中心与各个管理部组织人员分赴各非公企业开展现场服务活动,主要向企业主及其员工宣传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政策和其他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鼓励动员具备条件的企业及时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市中心还召开了非公企业座谈会,中心领导与企业负责人和企业代表面对面交流,听取企业对公积金管理的建议和看法,并现场答复企业提出的问题,积极为企业在建制中遇到的困难寻求对策。据统计,本次扩面行动共走访联系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200多家,发放宣传资料1200多份,接受政策咨询500多人次,全市新增建制非公企业24家,为今后以点带面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切实维护和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2011年工作任务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好四部委《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建金〔2010〕179号)的文件要求,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继续抓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完善风险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推行个人住房贷款“一站式”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二)工作任务
        计划2011年全市完成住房公积金归集任务3.8亿元,贷款任务1.7亿元,力争覆盖率达到86%。其中:
市本级(含东坡区)归集2.2亿元,贷款1.18亿元;
仁寿管理部归集5000万元,贷款1800万元;
彭山管理部归集5000万元,贷款1000万元;
洪雅管理部归集3200万元,贷款1200万元;
青神管理部归集1500万元,贷款600万元;
丹棱管理部归集1300万元,贷款600万元;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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