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对贯彻落实〈萍乡市领导干部学习培训积分管理暂行办法〉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萍组字[2010]57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精神,中心开展了领导干部学习培训积分管理工作自检自查,结果表明,中心的贯彻落实情况总体符合《办法》要求,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现将中心贯彻落实《办法》的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落实情况
(一)组织学习《办法》情况
中心现有副县级领导干部1人,即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林济湘,科级干部3人,副科级干部11人。中心接到《办法》(萍办发[2010]3号)文件后,党组高度重视,于2月8日召开党组会议,部署学习贯彻落实工作。
根据建设部要求,
(二)县级干部学习培训档案的建立和维护情况
根据《办法》规定,中心综合科负责中心主任领导和副科级及以上干部个人学习培训档案的建立和维护,同时,负责其积分初审、汇总上报工作。
由于中心对领导干部个人学习培训的建档工作刚刚开始,目前,收集的学习培训资料仅限于学习通知、结业证,档案资料还不全面,还有待于规范。
(三)关于干部教育培训申报、考核、反馈工作情况
2010年,中心尚未向市委组织部申报年度办班计划,如有需要,中心将严格执行干部教育培训申报审批制度,按照先报批后实施的程序进行。
(四)中心科级干部学习培训管理办法制定及落实情况
依照有关干部学习培训规定,中心制定了一套关于科级干部学习制度、计划、考核、运用规定。下半年,中心拟制定科级干部定期外出考察学习计划,届时,中心科级干部学习培训机制将得到进一步完善。
二、存在的不足和建议
(一)学习培训管理不够规范,缺乏统一的管理细则。
(二)学习培训经费紧张,建议有关部门制定统一的费用标准。
(三)学习考核制度不够完善,难以评价学习培训效果。
(四)建议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应实行层级管理,如县级单位管理科级领导干部,科级单位管理副科级领导干部,以此类推。
(五)应增加科级以下干部到党校集中学习的名额。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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