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海盐县住房公积金监管议事小组《海盐县农村建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编辑:tai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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