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11]169号),从2011年7月7日起,各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再次上调。住建部也就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下发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建金[2011]94号)。这也是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国家为调控房市过热和通货膨胀,第五次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
从2011年7月7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2.85%上调至3.10%;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保持不变。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0个百分点,由4.70%上调至4.9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4.20%上调至4.45%。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城市,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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