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通过的《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试行办法》,将个人住房贷款的额度大幅度提高:各县最高额度为6万元(原为5万元),凯里地区(含凯里市和州级)为12万元(原为凯里市5万元、州级10万元)。最长年限为15年,职工剩余年限小于15年的可放宽3年。
《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试行办法》,增加了“单位内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比例不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0%。(其中本级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财政负担5%,每年在财政拨款中单列)”的内容。
据介绍,黔东南州16个县市相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10年来,共归集住房公积金1.7亿元,现有余额1.21亿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2541万元,占归集总额的14.95%;全州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了16.8平方米,比全省人均面积高7.4平方米。住房公积金制度已成为当地解决城镇职工住房困难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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