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杭锦旗管理部主要职责: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严格遵守《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制定的管理制度,负责办理我旗缴交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开户、缴存、提取、基数及缴存比例变更、审核,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料审核、合同签订、贷款发放和收回等业务。负责建立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负责有关数据的传输和查询。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贷款业务的拓展,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切实防范资金风险等工作。
(一)贷款要本人、配偶、保人的身份证,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户口本。
(二)支取公积金要本人的身份证,代取要代取人和本人的身份证,委托书。
三、“点题公开”事项
1、2010年公积金归集情况:
归集总额12595.76万元,2010年归集4012.21万元,缴存余额9358.36万元。
支取总额3237.40万元,2010年支取516.41万元。
总发放1901笔贷款,总发放公积金贷款11551.5万元,2010年发放649笔,发放贷款370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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