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从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获悉,备受广大干部职工关心的《阳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抵押贷款暂行办法》已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规定,阳江市已参加住房制度的干部职工购买或建造自用住房将有机会获得最高额度15万元、最长年限20年的专项贷款。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介绍,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一项支持职工个人购买自用住房、改善住房条件的专门制度,有利于推动城镇住房高度改革,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促进住房商品化。到目前,阳江市已有386个行政企事业单位的28500名职工参加了住房公积金制度。该办法颁布实施后,阳江市已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将有机会享受住房公积金专项贷款,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编辑:李美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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