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住房公积金委托金融业务高效、优质、规范化管理,近日,海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海宁市住房公积金委托金融业务和扩覆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对参加委托金融业务的工、农、中、建、交、中信六大银行进行业务考核,内容包括住房公积金制度扩覆、公积金归集业务、公积金贷款业务、资金管理业务和日常管理五个方面。为使该办法更具操作性,在出台之初,相关科室对业务工作进行了调研,并与受托银行充分沟通,听取意见。办法出台后,又及时召集六大银行,召开专题会议,布置相关工作。《海宁市住房公积金委托金融业务和扩覆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将从2010年9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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