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于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和使用、独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1994年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我市开始运作以来,经过十余年的逐步发展壮大,现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达576个,职工34216人,年归集住房公积金7000余万元,总归集额3.27亿元,余额2.10亿元。住房公积金制度以其自身的长期性、保障性和互助性,为提高我市中低收入职工住房消费能力、推动我市住宅业和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构建和谐天门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地址:竟陵钟惺大道西3号
电话:0728-5341266 534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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