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山东省日照市建委获悉,市定额站将开展2011年度建设工程住房公积金计取标准核定工作。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各类房屋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工程及市政、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企业,以及外地进入日照市的施工企业,均应按规定进行相关核定申请。
据介绍,企业在提出核定申请时,应填写《日照市建设工程住房公积金年度计取标准申请表》,同时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2010年度建筑企业生产情况及财务报表、2010年度签订的施工合同书以及建筑工程合同价登记书、结算价登记书、2010年度企业缴纳住房公积金缴费收据、《日照市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监督手册》等材料。本次申报工作截至2011年10月28日。(陈蕾 董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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