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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提取公积金有限制 购买非住宅不能提取

2011-11-28 08:45:26     今晚报      我要评论()

  今天上午,本市公积金管理人士集中回答了涉及公积金提取的热点话题,请人们注意提取公积金的一些限制性规定。市民张女士问:自己打算购买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混合型公寓(非住宅),能否提取公积金

 

  答:职工购买用途为非住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或酒店型公寓的,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市民孙先生问:已经采取公积金组合贷款方式买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能否进行部分或者一次性提取

 

  答:公积金(组合)贷款无法办理部分或一次性提取,只能办理还贷提取,通过提前还款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若您在建设银行办理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您可办理余额还贷业务,用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或直接冲抵贷款本息。

 

  市民周先生问:办理公积金账户余额来冲抵贷款本金,有已还款金额和年限的要求吗?

 

  答:余额还贷业务没有已还款金额和年限的要求。但您必须是在建设银行办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且正常还款。余额还贷业务可冲还当月应还款本息及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息,不得清偿全部贷款本息。等本等息还款方式不能办理余额还贷业务。

 

  此外,公积金管理人士还提示人们,装修不能提取公积金,只能办理还贷提取。出国留学也不能提取公积金。到国外以及我国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市民可以提取公积金,应提供户口注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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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tai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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