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李再兴、胡刚)2月13日,记者从湖南湘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凤凰县管理部获悉,凤凰县决定将全县财政拔款行政事业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由原来的6%上调到8%,从今年1月份起执行。
据了解,根据湖南湘西州相关规定,“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最高不超过12%”。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2011年2月,凤凰县曾将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由之前的5%调整为6%。此次再增加了2%,该县对职工的财政补贴将由原来615万元,增加至820万元,比去年增加财政补贴预算205万元。
凤凰县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凤凰县的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发展,群众的住房需求大,此次提高住房公积金的缴交比例,将对确保相关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政策不偏差,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利益,提高其购建房能力具有积极意义。
据了解,凤凰县高度重视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积极支持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把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政策向乡镇干部、农村教师贷款进行适当倾斜,强化了住房公积金的吸引力。2011年以来,在州中心和当地政府的支持下,凤凰县管理部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截至2011年底,该部当年归集住房公积金3572万元,归集住房公积金余额13286万元,累计归集总额17714万元;全年新增住房公积金缴交人数1195人,归集覆盖率达80%;当年贷款总额3886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30%,贷款余额9871万元,累计贷款总额17301万元;今年实现净增值收益2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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