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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市民还贷期间可全额提取公积金

2012-04-07 08:57:08     闽东日报      我要评论()
摘要: 职工可全额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的余额;直系亲属可列为共同还款人,这两条住房公积金新政下月起在宁德市执...

  职工可全额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的余额;直系亲属可列为共同还款人,这两条住房公积金新政下月起在宁德市执行,前者大大缓解筹集房款的压力,后者有效提升还贷能力,可谓十分给力。


  以往,职工在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的余额时,账户中应留有一年的余额,而记者6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今后凡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可全额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的余额,但不超过实际应付的发生额。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制定这条新政,主要是由于目前宁德市住房公积金存量较大,足够满足职工的提款需要。


  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大学生想买房子,却因为收入不足而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没关系!父母可以列为共同还款人了。原先,只有配偶才能列为共同还款人,而新政规定,职工购(建)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因本人及配偶的收入不足而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从而影响购(建)房能力的,从今年开始凡属借款人的直系亲属,本着自愿的原则可纳入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评估,列为借款人借款的共同还款人,以提高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共同承担借款债务。


  据悉,这两条新政本月经过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过后,预计下月起就将在宁德市全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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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tai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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