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召开第八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新政,并从即日起正式实施。副市长刘嘉水出席会议。
2011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当年归集10.1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1%,至2011年底归集人数128853人,比上年新增6960人。历年累计归集47.98亿元,累计提取16.77亿元,归集余额31.21亿元。全年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8.28亿元。历年累计发放个贷总额43.25亿元,帮助50427户干部职工解决了住房困难问题,个贷资金使用率达73%。
为确保2012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的正常、健康开展,适应当前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政策,更大力度支持广大干部职工购、建自住房,我市调整了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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