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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公积金缴存限额提高622元

2012-05-08 09:10:46     南方都市报      我要评论()
摘要: 去年市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397元,据此月缴存上限调为6794元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日前,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通知,将根据去年的职工平均工资调整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限额,今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最高限额为6794元。

 

  6月底前须完成调整

 

  据悉,惠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1年度市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397元,因此2012汇缴年度的惠州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16986元(即为平均工资的5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最高限额为6794元,相比去年的最高限额6172元提高了622元。

 

  通知要求,所有已开户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均应当在今 年6月底前完成全体在职职工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和缴存限额的调整工作。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计算单位和职工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11年全年工资总额(包括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的月平均数。在一个汇缴年度内,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核定后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缴存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与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之和,不得超过2012汇缴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限额,即不超过6794元。

 

  单位须接受职工监督

 

  如果月工资未超过以上限额的,则以实际工资额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若月工资超过以上限额的,最高以上述限额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单位在核定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及缴存额后,须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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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tai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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