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又调整了,从7月1日起,石狮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调整为8975元,而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标准也分别上调到2692元和96元。
根据省政府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文件精神及泉州市统计局公报,2011年度泉州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5902元,石狮市最低月工资标准为950元。因此,根据规定,7月起,石狮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工资的基数为35902元÷12×3=8975元(即月均工资的三倍),而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标准为8975元×30%=2692元。
此外,今年石狮市的最低月工资标准较之去年提高了150元,达到950元,这也是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而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下限标准也调整为96元。
根据规定,石狮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上下限标准执行时间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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