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要求,从2012年7月6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下调。
具体调整标准为,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现行的2.85%调整为2.6%。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下调0.05个百分点,由现行的0.40%调整为0.35%。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个百分点,由4.2%调整为4.0%,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个百分点,由4.70%调整为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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