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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调出

2011-08-12 17:37:22       浏览次数:   我要评论()
摘要: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调出

   (一)五人以下调出
办理条件:
   职工因工作调动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将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调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户管理;
受理地点:工、农、建、交行公积金经办网点
办结时限:立等即办
办理程序:
   ①单位持填写并加盖印章的《重庆市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各一式二份、反映职工工作变动的调令、调函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复印件等,到银行经办网点办理公积金调出手续。
   ②银行经办网点在进行调出操作后,打印《住房公积金调出凭证》两联、《住房公积金个人调出凭证》一联。将《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重庆市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住房公积金调出凭证》、《住房公积金个人调出凭证》各一联加盖业务章后返还单位。
注意:单位应将加盖有业务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调出凭证》交职工个人留存,作为职工到新单位后办理调入手续时的依据。
(二)五人以上调出(含五人)
办理条件:职工因工作调动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将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调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 管理机构托管户管理;
受理地点: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
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①单位持填写并加盖公章的《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单位职工成批调入托管户申请表》两联、反映职工工作变动的调令、调函等相关证明文件一份或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协议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复印件一份、调出职工花名册(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一式两份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办理审批手续。
   ②审批通过后,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单位职工成批调入托管户申请表》上加盖业务章,返还一份给单位。单位经办人员持审批后的《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单位职工成批调入托管户申请表》,按五人以下办理程序到银行经办网点办理调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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