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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

2011-08-23 17:57:25       浏览次数:   我要评论()

项目类别:非行政许可服务类;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完成审批

收费标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收取费用

业务流程:

1、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申请贷款,并提供相关材料;

2、中心审核调查;

3、办理房产评估;(保证贷款的,不需此项)

4、中心审批;

5、中心发放通知单,贷款人与受托银行签订合同,办理抵押手续;(保证贷款的,与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并公证)

6、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7、借款人还款;

8、贷款还清后,办理房产抵押注销登记或解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申报材料:

一、贷款人夫妻双方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工资收入证明。

二、单身贷款须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单身证明(离异的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三、购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应提供房管部门联机备案购房合同和已支付占购房款总额30%以上的首付款票据,对因特定原因暂无法提供联机备案合同的,须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二手房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买卖契约合同和房产交易契税票据及交易房产的产权证。自建住房的应提供土地使用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购买拆迁安置房的,应提供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及房款与补偿款差额部分30%以上付款票据。

以单位集资、团购、定向开发等形式购买住房的,需由单位统一提供土地使用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单位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协议、职工购房明细表及单位与个人签订的购房协议及30%以上首付款收据。

四、保证贷款的保证人应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工资收入证明。 (保证人在担保期间不能贷款、不能提取、不能更换)

五、抵押贷款的需提供房产评估报告、土地证或土地未抵押证明,房产所有人和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的,贷款金额按最高不超过评估价的70%(民房不超过评估价的50%),县区所发的房产证不予受理。

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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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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