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爱人是2004年下岗的,现在还不到退休年龄,单位破产时发的有住房公积金存款证明,近几年俺不准备买房,能不能提前把钱取出来。”近日,市民王女士致电开封日报社市民呼叫中心2960000反映。
王女士告诉记者,她和爱人是原火柴厂的职工,2004年单位破产后,给他们发了开封市住房公积金存款证明。由于她到了退休年龄,住房公积金也已经支取过了。“俺爱人今年56岁,按规定60岁退休后他的公积金才能取出来。”王女士说,“俺家现在不准备买房子,想把他的住房公积金也取出来,不知道能不能提前支取,也不知道该去哪个单位咨询。”
3月26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2011年公布的《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年满50周岁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失业的市民,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时,由本人带住房公积金存款证明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住房公积金存款证明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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