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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03年5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是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建设部等十部委《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房改[2002]150号)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陕政函[2002]266号)的有关精神,经市编委研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同意成立的直属西安市人民政府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负责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是具有行政执法职能和行政管理职能的行业管理机构,规格为正局级。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8个部(室),下设4个分支机构及7个派出机构。内设8个部(室)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计划财务处、会计核算处、信贷管理处、信息管理处、运行监管处、监察室;4个分支机构分别是:综合业务部、省直分中心、西铁分中心、长庆油田分中心;7个派出机构分别是:阎良区管理部、长安区管理部、临潼区管理部、周至县管理部、户县管理部、蓝田县管理部、高陵县管理部。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编制并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及财务收支预决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负责对西安地区住房公积金分支机构的行政、业务管理及运行监督,督促各分支机构认真做好各项工作;拟定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负责西安地区各分支机构、金融委托网点住房公积金运用的调度、平衡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系统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纪检检察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承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定的其它事项。

  截至2008年6月30日,在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达到9210个,缴存职工人数达到114.3万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已达到216.66亿元,缴存余额已达到147.78亿元;历年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7.75亿元,累计有 54405户职工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解决了住房问题,有47万多户职工利用住房公积金改善了住房条件。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市委、市政府和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部、省主管部门和市级有关部门的帮助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下,不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严格管理、规范运作、优化服务,进一步加强资金归集力度,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大个贷发放量,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真正做到住房公积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为“改善民生”、实现“住有所居”,为建设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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