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正在浏览: 首页 » 专栏 » 常见问题» 正文

【官方回应】12问公积金新政

2014-12-31 21:00:41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我要评论()

 《关于贯彻落实宁金管规〔2014〕2号文件的通知》主要内容解答

一、出台文件的背景

(一)支持职工刚性住房消费的需要。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主要社会功能是支持职工刚性住房消费,包括无房职工购买首套房或租房解决基本自住,拥有较小面积首套房的职工购买较大面积住房改善居住条件等,以实现“住有所居”。这种制度定位决定,住房公积金不支持投资投机性住房消费。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明确了住房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消费。投资投机性购房是非“自住”住房消费的主要形式。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和彰显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保障功能,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职工贷款提取(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非自住的异地购房提取(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投资投机性住房消费使用进行限制,以集中资金保障缴存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改善型自住住房贷款提取需求。此次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取消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的规定),简化办理手续,增加办理次数,就是为了更好地支持无房职工解决自住困难。

(二)促进公平使用的需要。住房公积金是有限制性所有权的互助性资金,其互助性主要体现在通过缴存积累形成一定的资金规模,以发放贷款形式进行互助。互助的最终目的,是要保障所有缴存职工均有使用机会,从而解决所有缴存职工的住房问题。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对多次使用的职工进行限制,有利于为其他职工改善住房条件提供资金保障,体现公平。通过互助使用解决住房问题的缴存职工,应给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改善型自住住房的职工提供互助支持,而不是继续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投资投机性购房。

(三)缓解当前资金压力的需要。目前,各城市住房公积金实行封闭化管理。今年以来,由于房地产市场交易量攀升,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较为紧张。在此情况下,更需要控制住房公积金用于投资投机性住房消费,从而集中有限资金支持职工刚性住房消费。

(四)维护住房公积金安全的需要。近年来,我市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为有效治理骗提违法行为,此次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通报职工所在单位、记入信用信息库、行政执法、追究法律责任等惩防措施,旨在维护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正常秩序,保障资金安全,让广大缴存职工放心。

二、主要内容解答

1、如果我名下有两套住房,并已提取过两次,那我再购房时能不能提取

答:不可以提取

2、如果我购买第二套住房,且提取过一次,并多次使用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那我第二次购房能不能提取

答:可以提取,购房提取次数不含住房公积金转账还贷。

3、如果我已经购房并提取过两次,但名下只有一套住房,再购房时能不能提取

答:可以提取

4、如果我名下有两套房,但我没有提取过或者只提取过一次公积金,再买第三套时能不能提取

答:可以提取

5、如果我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但两套房子均已卖,再购买第三套时,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解答:可以提取

6、如果夫妻一方提取过两次,另外一方提取过一次或未提取过,那么另外一方是否可以提取

答:可以提取未满两次的一方住房公积金

7、如果我在南京无房,那我在异地购房时,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可以提取,需要提供户籍地或工作地证明。

8、如果我户口在老家并在老家购房,但在南京已购房并提取过一次,那我还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答:可以提取

9、如果我户口在老家并在老家购房,但在南京名下有两套住房,并提取过两次,那我还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答:不可以提取

10、如果我名下有产权住房,那我租房时还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不可以提取

11、如果我名下无产权住房,那我租房时还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可以提取,其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租金。

12、如果我2014年10月份购房,那我2015年9月份提取是否按新政策?

答:职工购房行为发生在2014年12月31日之前的,仍按原政策办理。商品房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登记备案时间为准,二手房以缴纳契税时间为准。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12月31日


分享到:

(编辑:taibai)

 

 

 

 

Tags: 新政

发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评论内容:
验证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