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迎来重磅利好!
今天(9月15日)
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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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广西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4〕61号)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住房公积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建金管〔2024〕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缓解缴存人购建住房、偿还住房贷款及租房的资金压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升市民的居住品质和生活福祉,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宽购建住房提取时限
(一)缴存人购买商品房、再交易住房,参与单位合作集资建房、危旧房改住房改造等政策性住房,以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时限由现行规定的3年放宽为无年限限制。提取时需确保该住房未发生所有权转移,且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房款(不含贷款)总额。
(一)将现行“提前或按期偿还购建住房贷款本息可每年或每隔几年提取一次”调整为:按期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笔住房贷款可每年或每隔几年提取一次;提前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可在提前还款行为发生后随时申请提取,不再受年度提取时间限制。
四、优化租住住房提取时间要求
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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