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发[2008]372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利率的通知》精神,现对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利率做如下调整:
一、从2008年12月23日起,下调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利率,5年(含)以下贷款由现行年利率3.51%调整为3.33%;5年以上贷款由现行年利率4.05%调整为3.87%。
二、2008年12月23日(含2008年12月23日)以后发放的贷款,执行人民银行通知的规定。2008年12月23日前发放的未到期贷款,从2009年1月1日起按人民银行通知的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二ОО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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