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正在浏览: 首页 » 新闻 » 地方新闻» 正文

公积金新政出台 北京市政策研究将于近日启动

2014-10-15 14:37:05     法制晚报      我要评论()

   公积金新政出台市民急问五大难专家解读连缴期限可合并但对异地互认和接续——

异地贷款额难以“就高”算

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联合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法制晚报》记者上午走访市场发现,公积金新政出台后,公积金中心和中介公司接到的咨询量大增。记者梳理了市民关心的几大问题,并请专家逐条进行了解答。

政策购二套住房可用公积金贷款

昨日本报报道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各地推进公积金异地互认、接续,支持异地使用公积金贷款,同时取消中间费用收费,保障职工购房。这是继9月底央行松绑限贷后,管理部门进一步对房地产市场打出“组合拳”。

新政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8月末,全国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为1.07亿人,缴存总额7.03万亿元,职工提取总额3.49万亿元。

反应咨询量激增北京正制定方案

贷款额度最高能到多少”、“是否能够异地贷款”……今天上午,方庄北京市公积金贷款中心,前来咨询的市民围得满满当当,最多的便是公积金新政的相关问题。工作人员称:“新政策没出来前还按老政策走。您不着急的话可以新政策下来再说。”

公积金贷款利率4.5%,商业贷款利率6.5%,这差距可不是个小数目啊。”市民王先生说,虽然公积金贷款总额不高,但能比商贷省不少钱。

“从昨天下午开始,问公积金新政的人突然就多了起来,10个电话里至少有5个问这事儿。”团结湖附近某大型中介门店店长齐先生说,“现在中介这边政策也没有变化,所以我们也不能向顾客乱解释,只能请他们再等两天,看会不会有新政策出来。”

市管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本市的政策研究将于近日启动。

解读

异地贷款总额按哪儿的算?

新政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据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介绍,2009年北京曾联合秦皇岛,试行过异地公积金贷款,但目前已不能办理,“因为异地贷款手续复杂,且贷款额度偏低,在许多购房者看来并不划算。”

据个贷机构介绍,根据当时推行的政策,在秦皇岛买房的北京缴存者,最高贷款额按北京的80万元计算;但在北京买房的秦皇岛缴存者,最高贷款额只能按秦皇岛的40万元计算。

连缴期限可否合并?

新政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此前北京市规定这一期限为12个月。

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是指职工及其所在的单位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若职工在6个月的缴存过程中发生漏缴现象,即使补缴也不属于按月连续缴存的情形。但如果单位一次性全额补缴本单位所有职工欠缴的住房公积金的,可视同按月连续缴存。

对于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职工,新政也给出了解决方案: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哪些地方已出台细则?

据媒体公开报道,三部门通知下发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将结合深圳实际贯彻落实,尽快出台实施意见,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表示,或将与广州公积金新政一起发布,目前正在等上级部门通知并进行讨论。

此外,山东、河南等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已经明确发文,执行相关规定。

期限缩短是否影响贷款额?

北京住房公积金规定,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的80%;购买二手住房,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的70%(建筑面积90㎡以下的住房,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

据中介机构介绍,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这意味着,若缴存期限缩短至6个月,账户余额会减少,而贷款额度也将受影响。

首套额度能否提高?

新政提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可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

2008年起,北京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调整为80万元。当年北京市商品房均价约为1.2万元/平方米,照此计算,购90平方米住房约为108万元。按首付款20%计算,贷款额度为86万元。

2013年,北京二手房成交均价已达2.9万元/平方米。按照这一均价计算,购90平方米住房约需261万元。若扣除20%首付款,贷款额度应该在200万左右。

不过业内分析认为,目前要达到这一贷款额度的可能性不大。


分享到:

(编辑:taibai)

 

 

 

 

Tags: 贷款改革

发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评论内容:
验证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